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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傳LINE透露輕生念頭 頭份警啟動緊急協尋 順利尋獲自殺女 成功阻止憾事發生

  • 承辦人:頭份分局
  • 聯絡電話:037-360019
  • 上版日期:110-04-27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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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於110年4月25日14分許接獲民眾報案稱:賴姓女子駕駛自小客車外出未歸,有輕生傾向,請求警方協尋,本分局田美派出所依規受理,立通報轄內線上巡邏警網全面協尋,經調閱沿線監視器搜尋女子最後行蹤,發現該車最後位置係在獅潭鄉永興國小附近,隨後通報大河派出所及大湖分局獅潭分駐所員警前往附近搜尋,大河派出所警員蔡矞絃於16時41分在台3線102.6K處發現女子躺在自小客車駕駛座上,疑似昏迷睡著,警方立即拍打車窗,發現車門未上鎖,便打開車門欲叫醒女子,發現該女子意識不清,員警隨即通報救護車前往救護,經送醫後已無生命危險。。
經查42歲賴姓女子患有憂鬱症,於110年4月25日上午7時許駕車外出未歸,期間傳LINE給家人透露輕生念頭及車內燒炭相片,家人打電話均不接聽,十分焦急,立即向警方求援,所幸警方及時趕到,成功挽救其性命。賴女家人非常感謝頭份警方積極救援,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頭份警分局分局長何孟宗表示:本案賴姓女子意圖在車內自殺,所幸員警積極協尋,順利找到賴女,成功阻止一場悲劇發生,本案積極協尋的員警執行勤務落實,優秀表現足為同仁表率。藉此呼籲民眾應珍惜生命,多多關心身旁親友,如發現有異狀立即求援,避免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