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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縣非都市土地開發影響費必要、彈性項目徵收方法公告

  • 上版日期:110-04-22 09:41

非都市土地開發許可之「開發影響費」收取,是指因土地開發涉及土地使用分區或使用地性質變更(開發規模達2公頃以上者),而對開發區周圍產生公共設施服務水準及其他公共利益之影響,如:道路、消防及停車等影響,進而向申請開發者所徵收費用,以便減輕因開發所造成公共設施不足及興建成本負擔之問題,達成外部成本內部化之原則,並使土地開發義務更臻公平合理。

爰本府依據「非都市土地開發影響費徵收辦法」第3條規定,於109年6月22日公告本縣「非都市土地開發影響費必要項目、彈性項目各項數值及徵收方法」,將非都市土地開發影響費成本計算資訊公開,後續請非都市土地申請開發者依此規定繳納開發影響費,以符合土地開發義務負擔之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