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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用槍新規範、14歲以下不可買、注意動能與焦耳

  • 承辦人:吳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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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09-08-04 09:05

  「低動能遊戲用槍商品標示基準」自107年8月起生效,該基準針對可釋出動能之槍型商品進行相關規範(不包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稱槍砲),包含警告事項與內容、槍口動能適用年齡等,均須標示醒目並具牢固性,以建立低動能遊戲用槍之正確標示,維護企業經營者信譽,保護消費者之權益。

  低動能遊戲用槍,泛指藉由壓縮氣體、機械彈簧、電池或前述組合所釋出動能以推進彈頭之遊戲槍型商品,因過往無明規範,導致取得之兒少或民眾在使用上容易忽略其動能而受傷,不論是商家或是購買者,應特別注意產品標示事項、警告標示的細節、醒目牢固均的本體標示,購買合法且適合的產品,並在操作時確保自身及射程範圍人員的安全,避免造成傷害。

  

       低動能遊戲用槍之年齡已有明文規範:14歲以下之兒少禁止持有使用、14歲以上應依照槍口動能級距來選購。避免濫用並做好防護,不得改造變造或使用金屬彈頭,避免造成傷害。盡情享受假期玩樂之餘,一定要注意玩具槍之相關規定,共同度過安心又開心的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