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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推動「109年租賃住宅服務業輔導及查核實施計畫」執行輔導情形

  • 承辦人:黃鈴琪
  • 聯絡電話:037-559135
  • 上版日期:109-07-23 16:55

為輔導租賃住宅服務業執行包租代管業務符合法定業務責任規範,並引導現有經營包租代管業者或從業人員完成法制化經營程序,以健全租賃住宅包租代管專業服務制度及提升專業服務品質,逐步落實保障租賃住宅服務當事人權益。內政部特訂定「109年推動租賃住宅服務業輔導及查核實施計畫」;第1階段針對已申請租賃住宅服務業經營許可而未於法定期間完成租賃住宅服務業登記者及現已經營包租代管業務而未申請租賃住宅服務業經營許可者加以輔導查核,經本府積極輔導後新增2家業者申請租賃住宅服務業登記;5家業者因無意願繼續經營租賃住宅服務業,自行申請註銷營業許可;尚餘2家逾期未申請登記之業者已由本府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定予以廢止其許可。

地政處表示本縣計有13家(含1家分設營業處所)已申請租賃住宅服務業登記,為保障租賃當事人權益,地政處呼籲有需求之民眾,請找合法登記之租賃住宅服務業者,避免衍生租賃糾紛。

 

有關租賃住宅服務業資訊可透過苗栗縣政府地政處網站(http://www.miaoli.gov.tw/land)查詢,或逕洽苗栗縣政府地政處037-559135黃小姐,將有專人提供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