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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縣歷史建築「竹南蛇窯」相關報導之說明

  • 承辦人:文化觀光局文化資產科陳玟鞠
  • 聯絡電話:037-352961轉716
  • 上版日期:109-07-15 17:03

「竹南蛇窯」於91年11月26日公告為本縣歷史建築,當時登錄土地共5筆及建物1幢所有權人皆為林O燕君,公告登錄之建築物面積568.5平方公尺。

有關近日媒體報導「法院判拆屋還地 竹南蛇窯恐不保」乙節,經查此次訴訟為民事訴訟,法院判決拆除標的非「竹南蛇窯」本體及保存範圍(568.5平方公尺)之建築物,判決拆除標的為現行管理人後續興建之建築及設施,與蛇窯本體無關;另拆屋還地部分,後續仍將另請所有權人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4條規定函送書圖由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辦理審查,避免違反上開法第103條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