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於108年10月28日起舉辦「節能電器設備汰換」,補助採「申請核准制」,需經本府通知符合資格後再行購買,以避免因計畫經費用罄而未能獲得補助。
- 補助對象包含服務業、集合住宅及機關學校等,補助內容為:汰換無風管空氣調節機、汰換照明設備、室內停車場之智慧照明及導入能源管理系統等。
- 申請補助之電器,須為能源效率分級1或2級之產品,可於經濟部能源局能源效率分級標示管理系統查詢:
(https://ranking.energylabel.org.tw/product/Approval/list.aspx)。
期許透過本活動提升電力使用效率,以達節能減碳之目標,
補助詳情及申請表單請參閱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官網/便民服務/表單下載/公用事業科
新聞聯絡人
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公用事業科) 林先生 037-559911
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公用事業科) 蘇小姐 037-559952
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公用事業科) 張先生 037-558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