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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都以外第一!苗栗增置5名消防副大隊長

大法官2019年11月釋字第785號,消防員應有合理健康權,並落實災害現場指揮權。苗栗縣政府消防局於去(112)年正式實施勤二休二,經盤點後發現5個消防大隊只設正副大隊長各1名,如果遇訓練或請假,分身乏術。
消防局於去(112)年6月在擴大消防業務會報率先提案,各大隊增設1名副大隊長。在縣長鍾東錦大力支持下順利於今(113)年3月1日生效,將是6都以外第一個增設縣市,可望充實消防量能,守護鄉親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