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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長認為中央有責任義務幫苗栗償還1百億元債務以脫離財政控管

1縣府─縣長答詢4A2A2239

 縣長鍾東錦11月27日在答覆縣議員徐功凡的質詢時指出,中央不能因某些人做錯事,而懲罰全體縣民,全國26縣市只有苗栗被財政控管是不公平的,他並喊話將來不論誰當總統都應特赦苗栗財政,而且中央有責任、義務幫苗栗償還100億元債務,以脫離財政控管,讓苗栗縣民享有跟鄰縣一樣的福利,過同樣的生活。

 

 縣長鍾東錦指出,很多人面對苗縣的負債問題都說要修改財政收支畫分法,但是這個案子談了10多年都推不動,因為財稅重新分配,讓原來分配多的縣市分配變少,是不會有人同意的,苗縣1年稅收400多億元,目前要還的債務約360億元,如果降到200多億元,就可脫離控管。

 

 鍾東錦強調,不論將來誰當總統,都應特赦苗栗的財政,當時由於苗栗縣的財主單位錯誤判斷,導致負債600多億元,徐縣長很辛苦的還了100多億元,他認為中央也有義務、責任幫苗栗還100億元,苗栗的負債不能僅處分一個人,為何中央審計單位沒有責任?追究責任各打50大板,要求中央幫忙償還100億元,合情合理。

 

 他並說,總統候選人不論是那個陣營,希望來苗栗再做表達,如果還是答覆修改財政收支畫分法那是拖延,緩不濟急,當時督導不周却把責任往苗栗身上推,是不對的,中央、地方都有責任,苗栗縣民應該享有跟鄰縣一樣的福利、待遇,過同樣的生活,而且苗栗對台灣貢獻很多,縣民應以身為苗栗人為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