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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業務績優人員表揚 縣長徐耀昌肯定調解委員消弭紛爭增進和諧

縣長徐耀昌與行政處長古雪雲表揚特優調解委員會。

苗栗縣政府新聞稿2019/08/05
媒體事務中心:339226

 苗栗縣政府為提升調解行政人員的專業知能及強化調解功能,5日上午9時在縣府國際會議廳舉辦108年度鄉鎮市調解業務講習,從實際案例中分享經驗與調解技巧,會中並表揚績優單位與資深、獨任及轉介績優調解委員。107年全縣受理1977件調解案、調解成立1311件,成立比率達66.3%,縣長徐耀昌肯定調解委員戮力排解紛爭,減少訟源增進地方團結與和諧的犧牲與奉獻。
 
 縣長徐耀昌與縣府行政處長古雪雲逐一頒獎表揚績優單位與調解委員,其中苗栗市及頭份市調解委員會雙雙獲評特優單位,竹南鎮與苑裡鎮調解委員會並列優等,後龍鎮與公館鄉調解委員會並列甲等,分別由主席和秘書代表受獎。另調解委員服務年資滿8年達縣長獎表揚標準者有鄭金生等34人;107年獨任調解件數達縣長獎表揚標準者有後龍調解委員會主席朱承沛等15人;轉介調解達縣長獎表揚標準者有竹南派出所巡佐張金龍5人(完整受獎名單如附表)。
 

 另外,各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符合中央資深調解委員服務年資者共5人,分別有頭份市調解委員會委員吳林彩霞,服務年資滿20年、獲行政院長獎;通霄鎮調解委員會委員楊佩芳、獅潭鄉調解委員會主席唐松梅、造橋鄉調解委員會委員葉錦昌及銅鑼鄉調解委員會委員湯秀妹等4人,服務年資各有16年,同時獲內政部長服務年資獎,他們將另赴中央接受表揚與敘獎。
 
 徐耀昌表示,非常感謝18鄉鎮市調解委員會長年無私的奉獻,運用自己的法律素養和對社會公益的熱忱,扮演積德行善的角色,協助消弭民眾之間的紛爭,默默地增進地方團結與和諧,讓社會更加溫馨祥和。他說,儘管國家有司法制度,但社會愈趨進步而多元化,人際關係隨之更為複雜導致爭端不斷,然司法判決並非解決爭端的最佳途徑,有的訴訟案件甚至耗費冗長時間和龐大費用,因此調解委員不但可減少訟源、避免耗費時間與金錢,也有助地方團結與社會和諧。
 
 此次調解業務研討會,邀請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代表,主講評議學堂當中常見的車險爭議,同時以實際案例深入剖析,另有新北市鑑定委員會委員陳幸忠受邀主講車禍事故鑑定相關要點。主講人分別以照片、圖表和影片輔助,使課程更生動活潑且容易理解,台上、台下互動密切,出席的調解委員獲益良多,也有助未來在交通事故鑑定及熟稔有關保險與理賠各方面的調解技巧。
 

 縣府行政處統計,107年全縣受理1977件調解案,調解成立1311件,成立比率66.3%,等同減少了1311件訴訟案,成效顯著,縣府未來會持續強化各鄉鎮市調解委員會功能,消弭紛爭當事人不平的怨氣,增進社會和諧,也期待經由縣長頒獎表揚,為勞苦功高的績優委員和單位加油打氣,同時彰顯縣府「以民為尊、為民服務」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