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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苗栗縣苑裡鎮石鎮農地重劃計畫書圖

  • 發布單位:重劃科

主旨:公告苗栗縣苑裡鎮石鎮農地重劃計畫書圖。

依據:

    一、農地重劃條例第6條、第7條、第8條及同條例施行細則第15條。

    二、內政部113年5月15日台內地字第1130262449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期間:自113年6月1日至113年6月30日止計30日。

    二、公告地點:

        (一)苗栗縣政府。

        (二)通霄地政事務所。

        (三)苑裡鎮公所。

        (四)石鎮里辦公處。

    三、土地所有權人對於重劃計畫書如有異議者,應依農地重劃條例第7條及同條例施行細則第15條規定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說明理由,並註明其土地之座落、面積、姓名、年月日,於簽名或蓋章後向本府提出。

    四、各公告地點均存放本重劃計畫書(含重劃區地籍範圍圖及重劃區農水路暨相關改善工程規劃圖)供公開閱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