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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權科:科長管秋琴

  • 發布單位:地籍科

1.辦理耕地三七五租約之訂立、變更、續訂、終止、註銷等登記,申請案件之核備暨耕地租佃爭議調處業務。
2.辦理共有耕地自耕保留部分交換轉移業務。
3.辦理台鐵及高鐵用地徵收業務。
4.辦理本縣規定以區段徵收方式開發及評估業務。
5.辦理高速鐵路苗栗車站特地區、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及後龍大庄地區區段徵收業務。
6.辦理外人地權業務。
7.辦理大陸人民及法人取得不動產業務。
8.辦理土地法第14條規定不得私有業務。
9.辦理縣有耕地租用管理業務。
10.辦理房屋租賃管理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