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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委員於113年5月6日巡察苗栗 民眾可預約陳情

  • 發布單位:資訊及為民服務科

監察院施錦芳委員及葉大華委員訂於113年5月6日(星期一)至苗栗縣巡察,當日下午13時至14時,於本府第一辦公大樓3樓A301及A302會議室接受人民現場陳情。

 

為陳情順利進行及安排相關業務單位派員列席說明,自即日起至5月3日止,可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5時)至縣府第一辦公大樓3樓行政處(資訊及為民服務科)辦理預約登記;或於5月6日當天監察委員接受人民陳情時段結束前(14時前)至本府第一辦公大樓3樓辦理現場登記,以利依序安排會見。

 

需要陳情的鄉親,請備妥陳情案件書面資料提出申請,索取陳訴書方式如下:

一、網站下載:請至苗栗縣政府行政處-便民服務-表單下載-監察院地方機關巡察第5組苗栗縣責任區收受人民陳訴書。

       路徑: 行政處-表單下載 (miaoli.gov.tw)

二、現場索取:縣府第一辦公大樓3樓行政處(資訊及為民服務科)。

 

本案聯絡人:苗栗縣政府行政處,彭莉雲小姐,聯絡電話:037-559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