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縣長向鄉親報告施政成果。
二.編撰議會定期會縣長施政總報告。
三.彙編議會定期會各單位施政報告。
四.彙編與列管中、長程計畫執行成果。
五.彙編年度施政計畫。
六.辦理施政計畫先期作業。
七.縣長專訪業務。
八.本府台北聯絡處管理相關事宜。
九.縣政顧問業務。
十.創新亮點計畫管制業務。
十一.年度縣政成果。
十二.推動參與式預算。
十三.縣政交流參訪業務
十四.營造雙語環境業務。。
十五.縣長政見執行進度列管追蹤。
十六.縣務會議裁示事項列管追蹤。
十七.年度施政績效考核及施政績效報告編纂。
十八.年度施政計畫重點選項列管追蹤。
十九.重大工程督導會報及停工解約案件管控。
二十.各項天然災後復建工程督導管控。
二十一.活化閒置公共設施列管追蹤。
二十二.中央一般性補助款基本設施列管追蹤。
二十三.道安年終初評相關業務。
二十四.公共治理協調會報業務。
二十五.公文稽催、查詢及獎懲。
二十六.公文處理績優人員獎勵。
二十七.本縣縣議會決議案件列管彙編。
二十八.績優研考人員選拔作業。
二十九.向中央爭取經費案件列管追蹤。
三十.因公出國報告書列管與審核。
三十一.大陸事務工作相關業務。
三十二.標案管理系統案件進度執行追縱填報管控。
三十三.政府出版品業務。
三十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