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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核定補助本縣造橋鄉公所行政大樓拆除重建計畫

  • 發布單位:自治行政科

內政部10月20日核定補助本縣造橋鄉公所行政大樓拆除重建計畫,補助金額以8千萬元為上限。截至目前為止,內政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計核定本縣六個鄉鎮公所辦理辦公廳舍拆除重建,核定總額達5億2,521萬餘元。

造橋鄉公所現有辦公廳舍建於民國64年,屬耐震設計規範尚未完備時興建之辦公廳舍,民國84年增建三樓做為造橋鄉民代表會辦公室及議事廳,增建部分不僅無法取得使用執照,更嚴重影響結構安全。爰此,造橋鄉公所特於107年辦理耐震能力初步評估,評估結果顯示,建物結構存有無法耐震之隱憂,又存在辦公空間不足及附屬設施不完備的缺失,考量補強方式不符成本效益,因此朝原地拆除重建方向規劃。

新行政大樓預計興建地上五層及局部地下一層之建築,樓地板總面積約3,205平方公尺(970坪)。新辦公廳舍除加強防震設計與用電安全外,在空間規畫方面,充分考量人與空間之融合,並利用大量綠化,降低能耗,達節能減碳目的,同時賦予行政人員與洽公民眾更舒適的辦公空間與更優質、便捷的洽公環境。目前各項工程規劃正如火如荼進行中,預計本年底完成工程發包,明年初動工興建,113年初落成啟用。

縣長徐耀昌表示,本縣各鄉鎮市公所辦公廳舍多數建於民國50至60年代,建物老舊,耐震能力普遍不足。有鑑於921大地震之經驗與教訓,上任伊始,公所辦公廳舍拆除重建即成為念茲在茲之施政要務之一,適逢中央推動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爰多次率領縣府團隊親赴內政部拜會徐國勇部長,為各鄉鎮市公所爭取最高額之補助。目前含待審中之大湖鄉公所,已有7個公所列入補助範疇,不論補助件數與補助金額,均位列22縣市之冠。造橋鄉公所是獲核定公所中,行政效率最高的公所之一,期盼公所團隊秉持初衷,持續努力以赴,如期如質完成拆除重建工作,搭配規劃中之造橋交流道,未來造橋鄉的發展一定更值得眾鄉親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