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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府代為標售地籍清理111年度第22批、第23批第2次及第24批第1次決標清冊

  • 發布單位:地籍科

有關本府地籍清理111年度第22批、第23批第2次及第24批第1次開標

業經優先購買權人主張時效期滿,並無人表示優先承購,原得標人即決標人,詳如清冊,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