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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府代為標售地籍清理111年度第22批、第23批第2次及第24批第1次土地開標紀錄

  • 發布單位:地籍科

  1. 茲於111年4月15日上午於本府地政處會議室辦理代為標售地籍清理111年度第22批、第23批第2次及第24批第1次開標。本次列標共公告第22批1標1筆土地,第23批6標6筆土地,第24批13標13筆土地。經收11份投標封,分別為第22批第2次1標封、第23批第2次7標封、第24批第1次3標封,均為有效標。
  2. 決標後之決標金額於簽准後揭示於本府公佈欄及網站10日,符合規定之優先購買權人須於決標後10日內(111年4月25日前)預繳相當於保證金之價款,並檢附身分證明等相關文件,以書面向本府為承買之意思表示者,逾期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3. 10日後依規通知得標人 (或優先購買權人)繳納剩餘款項,辦理產權移轉事宜。
  4. 決標價款存入本府地籍清理302保管專戶(帳號:029-036-070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