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法令新知-「經編定為農牧用地之土地,登記機關應不予受理申辦地上權設定登記」-內政部108年5月17日台內地字第1080262673號函

  • 發布單位:地政處

有關經編定為農牧用地之土地,登記機關得否受理申辦地上權設定登記疑義1案,業經內政部以108年5月17日台內地字第1080262673號函解釋有案,相關內政部函釋內容及附件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