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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處重劃區農路等改善工程,其採購金額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令辦理。

  • 發布單位:重劃科

有關「政府採購法之查核金額、公告金額及中央機關小額採購金額」業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11年12月23日以工程企字第1110100798號令修正發布。

修正訂定查核金額、公告金額及中央機關小額採購金額如下,並自中華民國112年1月1日生效:

  一、查核金額:工程及財務採購為新臺幣五千萬元,勞務採購為新臺幣一千萬元。

  二、公告金額: 工程、財物及勞務採購之公告金額為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

  三、中央機關小額採購金額: 為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

檢附前揭號函及採購金額修正說明等檔案供參。

若有相關問題,請洽詢地政處重劃科 技士 吳坤霖

電話:037-559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