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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勘選113年度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先期規劃地區,請鄉(鎮、市)公所先行勘查提報,俾向中央爭取補助經費辦理改善。

  • 發布單位:重劃科

   本縣自48年起已辦竣38區農地重劃工程,分佈於苗栗市、公館鄉、頭屋鄉、後龍鎮、竹南鎮、頭份市、造橋鄉、西湖鄉、通霄鎮、苑裡鎮等10個鄉(鎮、市),惟早期辦竣之農地重劃區,其工程費和農水路用地,均由參加重劃之農民負擔,當時為顧及農民之負擔能力及農業環境條件,田間農路之寬度設計標準僅為2.5~3公尺,通行上實有不便。

    旨案計畫係針對60年以前完成之農地重劃區內原有農路寬度未達4公尺者,予以拓寬改善至4~7公尺(田間農路4~5公尺、主要農路6公尺、幹線農路7公尺),並將與農路併行之給、排水路配合施設混凝土U型溝,路面加舖碎石級配,以適應現代化農業經營規模之需要。另現有農路倘已達更新工程標準(田間農路路寬4~5公尺、主要農路路寬6公尺、幹線農路路寬7公尺)者,惟渠道結構受損,影響輸送水功能,且路面沉陷、農路破損,經評估有影響農機具運行安全之虞者,亦得列入改善。

    本計畫已函請各公所提報,後續由內政部地政司派員複勘並視提報資料予以核定,再由本府地政處陸續辦理招標作業,工程完工後除方便農民耕作外,並可確保農地重劃區內之農產運輸交通順暢,進而帶動地區整體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