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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縣有耕地資格介紹:農業專業訓練時數取得

  • 發布單位:地權科

依國有耕地放租實施辦法第6條規定,本縣縣有耕地放租對象及順序共有7款,其中第6款為:最近5年內取得農業主管機關農業專業訓練40小時以上證明文件者。

可以取得農業主管機關農業專業訓練時數的其中一個管道為農業部設立之農民學院,網站如下:https://academy.moa.gov.tw/,縣內開課地點為苗栗區農業改良場(苗栗縣公館鄉館南村261號),歡迎有志從事農業的鄉親報名學習農業專業知識並取得承租資格。

本縣縣有耕地承租資格條件及相關申請文件,可至本府全球資訊網地政處縣有耕地專區查詢,或電洽本府地政處地權科楊小姐037-559131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