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電話20年不會變,但土地權利可能會被變
馬上申請地籍異動即時通
不用等20年,即時保障您的權益
內政部開發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系統,提供不動產之登記名義人應用地籍異動通知服務,透過手機簡訊或電子郵件方式,主動通知民眾地籍異動情形。
服務內容:
土地或建物之所有權利被申請買賣、拍賣、贈與、夫妻贈與、信託、書狀補給、抵押權設定、查封、假扣押、判決移轉、調解移轉及和解移轉登記案件,於辦理「收件」、「異動完成」時,系統分別自動通知義務人(限已申請地籍異動即時通者)。
土地或建物之所有權利被申請書狀補給登記案件,於辦理「收件」、「異動完成」時,系統分別自動通知權利人(限已申請地籍異動即時通者)。
通知方式:本服務提供手機簡訊及電子郵件等2種通知管道。
申請方式及資格:
1. 臨櫃申請:土地或建物登記名義人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
2. 網路申請:土地或建物登記名義人本人 。
數位櫃臺 (moi.gov.tw)
3. 併土地登記案件申請:土地登記案件之權利人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