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辦法」業經內政部於107年11月9日以內授中辦地字第10713566055號令修正為「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並修正全文,自發布日施行,新修正發布條文詳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