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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湖鄉大湖二橋改建工程

●核淮徵收機關及文號:內政部110年11月11日台內地字第1100266604號函

●需地機關:苗栗縣政府

●計畫範圍:苗栗縣大湖鄉東湖段933地號等5筆土地,合計面積0.028024公頃。

●公告文號:110年11月15日府地用字第1100218900D號

●公告期間:30日(自民國110年11月16日起至110年12月15日止)

●工程進度:

  計畫進度:已於110年6月16日開工

  實際進度:至110年6月20日己完成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