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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南港溪南港護岸防災減災工程(一)

●核淮徵收機關及文號:內政部107年10月11日台內地字第1071306045號函

●需地機關: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計畫範圍:苗栗縣頭份市尖下段1591地號等8筆土地,合計面積0.4385035公頃。

●公告文號:107年11月13日府地用字第1070223424A號

●公告期間:30日(自民國107年11月14日起至107年12月13日止)

●工程進度:

  計畫進度:預定自108年5月起開工,預計108年12月完工

  實際進度:尚未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