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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轉知「財政部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督導及考核作業要點」部分修正規定,並自113年1月17日生效。

一、依據財政部113年1月17日台財促字第11225541730號函辦理。

二、相關資訊,請逕至財政部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資訊網頁(https://ppp.mof.gov.tw)「促參法令」→「促參司主管」,下載參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