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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販售未經許可自行以裂果浸泡產製並以「紅棗露」、「紅棗酒」、「草莓露」、「草莓酒」…等酒品,是否觸犯菸酒管理法?相關罰則為何?」

  • 發布單位:菸酒管理科

 民眾如果沒有取得財政部核發的製酒許可執照,縱然使用合法來源酒類為基酒浸泡一段期間製得均屬私酒。其酒精成分如超過0.5%,已涉嫌產製、販賣私酒行為,應依照菸酒管理法相關規定查處。產製私酒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罰鍰、販賣私酒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罰鍰,苗栗縣政府財政處提醒民眾注意,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