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及懶人包,請本縣轄菸酒業者務必落實執行。 本案依據財政部國庫署110年6月4日台庫酒字第11003690710號函辦理。 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及懶人包等相關資料,請至本府新聞專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