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守護苗栗好山好水、遏止山坡地違規開發行為,苗栗縣政府持續強化「公私協力」防災與監督網絡,推動水土保持違規查報獎金措施。凡民眾發現縣內山坡地有疑似未經申請之濫墾、濫挖、違規整地、棄置土石或其他可能影響水土保持之行為,透過指定管道提出通報,經查證屬實並裁罰確定者,每案核發查報獎金新臺幣5,000元,以肯定民眾提供關鍵線索、共同守護坡地安全。
苗栗縣政府表示,建立完善的合作機制,核心在於「民眾通報—專業查證—依法處置」。縣府鼓勵民眾以理性、合法方式提供具體資訊,由主管機關依程序查證認定,避免臆測或未經查證的公開指控衍生不必要糾紛。
縣府也提醒,案件能否啟動查證,取決於通報資料是否「具體可查」。為提升查證效率,請民眾多加利用「1999服務專線(網路)」或「縣長信箱」通報,並盡量提供下列資訊:
1.清晰影像佐證:照片或影片需能反映疑似違規行為(如施工機具、開挖、整地、堆置土石等),建議包含遠景與近景,以利判讀。
2.精確位置資訊:請標註座標、地號或可辨識地標/位置說明,協助快速定位。
3.時間與行為描述:發現日期時間、現場正在進行的行為或變化情形。
若僅有模糊描述、無法定位或欠缺具體佐證,恐無法進入後續查證作業,亦不符獎金核發要件。
針對獎金核發標準,縣府說明,檢舉案件須完成「依法處置」之完整程序:亦即經查證確有違規事實、完成行政處分程序,且受處分人罰鍰繳納完成後,始得依規定核發每案5,000元查報獎金。此一規範除肯定提供有效線索者之協助,也確保公帑運用審慎、透明,聚焦於已確定之違法行為。
苗栗縣政府呼籲,通報請以自身安全為優先,勿與疑似違規行為人發生衝突;並請注意個資保護,避免在網路公開涉及個人身分或未經查證之內容。縣府將持續秉持專業、依法迅速處理,與鄉親共同守護家園安全與山林永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