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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住民社會住宅 包租代管宣傳影片

  • 發布單位:行政處

為落實中央推動租金補貼政策及保障全體國民居住權益,新住民租屋族群只要取得中華民國國民身分並在國內設有戶籍皆可提出申請,若新住民朋友尚未取得國民身分者,可由家庭成員提出申請,審核通過後每月享有中央補助之租金補貼,以減輕生活經濟負擔。另外,在外求學租屋的新住民子女,只要年滿十八歲,也可以自行提出申請。

      此項租金補貼,苗栗縣共分三個級距,第一級為家庭成員兩人以上,且成員中具有低收入戶身分者;或是家庭成員三人以上,且成員中具有中低收入戶身分者,每月最高補助金額3,600元。第二級為不屬於第一級及第三級條件者,每月最高補助金額3,200元。第三級則是家庭成員一人且未滿40歲,且未具有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每月最高補助金額2,000元。

      為了落實便民政策,民眾可多加利用線上申請,至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網站點擊右邊重要政策下方之「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線上申請」(網址: https://has.cpami.gov.tw/house300e/),並上傳相關文件。不會中文的新住民朋友,可透過社會福利團體、民政體系或相關新住民團體協助線上資料登打。或亦可攜帶租賃契約、雙證件與金融機構存摺至縣府工商發展處(公用事業科)臨櫃申辦,不方便臨櫃申辦者可以到本縣各鄉鎮市公所索取紙本申請書,填寫完畢後連同申請書與檢附租賃契約影本、存摺影本與其他社會或經濟弱勢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付)一同郵寄至內政部國土管理署(105404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住宅發展組)或郵寄至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公用事業科收(36001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本專案計畫自112年7月3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開放申請,請有需求、符合條件的民眾把握機會。

      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諮詢專線(02)-7729-8003或電洽縣府工商發展處(公用事業科)承辦何小姐聯絡電話(037)559-918、顧小姐聯絡電話(037)559-952、傅小姐聯絡電話(037)558-262,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