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理全縣縣、鄉道(編號道路)路改善工程。 2.辦理全縣縣、鄉道災害搶通(修)及路面改善工程。 3.辦理前瞻基礎建設道路(公路系統)改善工程。 4.全縣橋梁檢測及編號公路橋梁維護。 5.辦理臨時交辦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