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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辦理「促進民間參與苗栗縣竹南頭份(包括高速公路頭份交流道)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之興建營運移轉計畫」107年度評鑑營運績效優良

  • 發布單位:水利處

依據中華民國104年7月7日財政部台財促字第10425510410號函「機關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營運績效評估作業指引」十八、(評定結果之公開 )及本府98年3月24日簽訂之「促進民間參與苗栗縣竹南頭份(包括高速公路頭份交流道)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之興建營運移轉計畫投資契約」附件8.6.1.1 營運績效評估辦法辦理。

有關本府辦理「促進民間參與苗栗縣竹南頭份(包括高速公路頭份交流道)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之興建營運移轉計畫」營運績效評估結果,107年度評鑑總分為84.4分,評定為「營運績效優良」,特依「機關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營運績效評估作業指引」公開於本府資訊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