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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科業務概況

  • 發布單位:水土保持科

本縣地形上大致可依序分為平原、丘陵、臺地及山脈等四種。土地總面積182,031公頃,其中山坡地面積157,150公頃佔總面積約86%,平地面積24,880公頃僅佔總面積約14%,本縣山坡地面積廣大,也因此苗栗亦有山城之雅號。

水土保持科主要職掌法令為「水土保持法」及「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並分為「坡地申請管理」及「坡地違規管理」兩項,坡地申請主要係為配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單位)於山坡地範圍從事開發利用行為涉及開挖整地時,為避免開發後衍生坡地土砂災害,而實施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工作;坡地違規管理則是取締未依法申請而擅自開挖整地事件,依法裁處並課以限期改正義務。

除上述坡地管理外,另尚有野溪小型治理工程業務並配合水土保持局進行相關治理工作。以上業務概述均為保育本縣水土資源,涵養水源,減免災害,促進土地合理利用,以達保護土地整體安全,創造安適休閒的樂活山城環境。

(一)業務說明

1、山坡地管理部分:

(1)山坡地違規使用查報與取締:

a、配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辦理遙測衛星影像變異點查證點。

b、受理鄉鎮市公所查報案件。

2、山坡地使用之管理:

(1)水土保持書件之審核,包括水土保持規劃書、水土保持計畫、簡易水土保持申報等。

(2)水土保持計畫施工檢查,於每年4月至10月間,每一個月檢查一次,11月至隔年3月,每二個月檢查一次,並將檢查結果通知業者改善。

   (3)苗栗縣水土保持技術服團原駐點本府、大湖鄉及三灣鄉公所,自109年起推動新增頭份市、通霄鎮、三義鄉等地駐點服務,其中通霄為海線鄉鎮,併同服務西湖及苑裡鄉親;頭份市則服務竹南、造橋地方鄉親;三義鄉服務卓蘭、銅鑼鄉親並紓解大湖鄉駐點服務壅塞問題(服務內容:駐點輔導縣民簡易水土保持申請、水土保持法規之諮詢及協助本府審查督導)

3、加強水土保持宣傳教育:

(1)山坡地水土保持戶外教學推廣及多元化宣導計畫活動辦理計,主對象為縣內國小學童,藉以推廣水土保持之觀念。

(2)辦理『水土保持管理計畫-「推動山坡地水土保持管理走入社區」宣導及「山坡地管理與安全維護教育及訓練」活動』。

(3)辦理土石流潛勢溪流範圍內鄉鎮市實施自主防災社區兵棋推演,土石流自主防災社區精進實作。

4、辦理治山防災工程部分:

(1)本府預算編列治山防災-野溪整治工程、豪雨災害復建工程。

(2)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補助108年度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

 

(二)未來展望

為降低本縣山坡地災害發生可能,使本縣山坡地環境民眾安居樂業,並於水土保與經濟發展層面得以均衡共存下,水土保持科致力於坡地申請管理及違規處理,以保育水土資源,涵養水源,減免災害,促進土地合理利用,增進苗栗縣民福祉為永久行政目。因此,本處除加強山坡地違規使用查報與取締外,也已結合民間專業水土保持技術服務團隊積極辦理水土保持宣導及輔導工作,另外也將再積極輔導山坡地超限利用業者辦理改正,加強山坡地治山防災野溪整治工作及颱風豪雨時相關應變作業及人員訓練,以避免坡地災害發生或降低災害規模,營造安全之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