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苗栗縣政府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之工程、財物及勞務採購案件招標、審標、決標之辦理。 二、苗栗縣政府所屬機關、學校公告金額以上之工程、財物及勞務採購招標、審標、決標之辦理。 三、苗栗縣政府所屬機關、學校及各鄉(鎮、市)辦理工程、財物、勞務採購招標、審標、決標及履約執行疑義之諮詢窗口。 四、苗栗縣政府工程採購合約之訂定。
五、蒐集採購主管機關法令函釋。
六、訂定採購程序相關表單及招標文件範本。
七、協助業務單位辦理採購爭議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