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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苗栗縣政府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之工程、財物及勞務採購案件招標、審標、決標之辦理。

二、苗栗縣政府所屬機關、學校公告金額以上之工程、財物及勞務採購招標、審標、決標之辦理。

三、苗栗縣政府所屬機關、學校及各鄉(鎮、市)辦理工程、財物、勞務採購招標、審標、決標及履約執行疑義之諮詢窗口。

四、苗栗縣政府工程採購合約之訂定。

五、蒐集採購主管機關法令函釋。

六、訂定採購程序相關表單及招標文件範本。

七、協助業務單位辦理採購爭議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