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國道1號頭份交流道改善計畫-增設連絡道工程」委託設計技術服務

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
公告日:113/12/11
[ 機關代碼 ] 3.76.45
[ 機關名稱 ] 苗栗縣政府
[ 機關地址 ] 360 苗栗縣 苗栗市 縣府路100號
[ 標案案號 ] 113295B
[ 公告次數 ] 01
[ 標案名稱 ] 「國道1號頭份交流道改善計畫-增設連絡道工程」委託設計技術服務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採購性質 ] 勞務類
[ 採購金額 ] 61,660,000元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預算金額 ] 61,660,000元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公告日期 ] 113/12/11
[ 是否提供網路公開閱覽 ] 是
[ 公開閱覽期間 ] 113/12/11 - 113/12/16
[ 閱覽廠商或民眾意見之送達期限 ] 113/12/19
[ 公開閱覽辦理方式 ] 自辦
[ 聯絡人 ] 苗栗縣政府工務處土木科昌美娟
[ 聯絡電話 ] (037)559427
[ 電子郵件信箱 ] barbie@ems.miaoli.gov.tw
[ 機關上班時間 ] 08:00 ─ 17:00
[ 公開閱覽地點 ]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本府第一辦公大樓7樓行政處發包科工程圖說閱覽室
[ 收受民眾意見之地點 ]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本府第一辦公大樓7樓行政處發包科工程圖說閱覽室
[ 內容摘要 ] 「國道1號頭份交流道改善計畫-增設連絡道工程」委託設計技術服務
[ 廠商資格摘要 ] 1.專業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科別:1 結構工程科、2 土木工程科)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執業執照,科別:1 結構工程科、 2 土木工程科),並檢附廠商納稅證明、信用證明、所聘任之專任技師證書(影本)【須含2類技師】。
2.人員特定資格(投標時提具人員名冊及學經歷證明文件):(1)計畫主持人1人,須為相關執業技師,且具備10年以上相關橋梁工程規劃設計工作經驗;得為下列專業類別應置技師之一。(2)參與本案之工程人員,應包含專業領域類別如下:(1)結構工程科(2)土木工程科,各類別至少應置技師1名(應檢附執業執照),並具備該項專業類別5年以上之工作經驗。
3.投標廠商應具有最近8年內承攬並完成橋梁工程之設計或監造或設計監造實績者,並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1) 單一受委託契約金額在新台幣2,300萬元以上。
(2)受委託契約金額累積達新台幣5,900萬元以上。
[ 附加說明 ] 公開閱覽並非招標公告,如將公開閱覽作為招標公告,無效。
公開閱覽時間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整
[ 更新時間 ] 113/12/10 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