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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綠鬣蜥逸失野外依法移除

  • 發布單位:自然生態保育科

苗栗縣議員陳光軒112年01月25日通報頭份市濫坑里山區民眾捕獲綠鬣蜥,因綠鬣蜥會啃食農作物、植被破壞生產環境並與原生物種競爭,影響本土生態,本府在減少動物痛苦的情況下依法移除。往年本縣大多捕獲2~3件,目前尚無發現大量的族群。

農委會已於109年公告飼養綠鬣蜥應登記並不得繁殖及任意釋放,違者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可沒入飼養的動物。若有民眾發現遊蕩綠鬣蜥蹤跡,可通報本府1999,將派員移除。

#加強飼主管理

#1999專線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