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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退休儲金

  • 發布單位:農漁會輔導科

    「農民退休儲金條例」自110年1月1日起施行,其係由農民與政府共同提繳農退儲金,作為農民未來退休養老使用,並與老年農民福利津貼共同構成老年農民經濟安全保障制度。

       農委會指出,農民每月提繳金額為勞動部公告之勞工每月基本工資乘以提繳比率計算,其提繳比率可由農民在1%至10%範圍內,自行決定。假設農民提繳比率為10%,110年基本工資為24,000元,則農民110年1月提繳金額為2,400元。農民日後如有調整提繳比率的需要,可於每年5月或11月向農會提出申請。此外,為便利農民提繳農退儲金及農會行政作業,並落實政府無紙化及節能減碳之政策,農委會鼓勵農民於農會信用部開立帳戶,以按月轉帳代繳方式繳納農退儲金。

       為鼓勵青年農民提繳農退儲金,政府也將對等提繳金額,越早提存,提繳越多,日後退休也將領越多。農退儲金屬自願參加性質,其資格條件為:1.實際從事農業工作的農民健康保險(農保)被保險人;2.未滿65歲;3.未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有意參加農退儲金之農民應填具申請書,親自向農會提出申請。攜帶文件主要有:1.國民身分證影本。2.農民在農會信用部以本人名義委託代繳農退儲金的約定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