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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製自用飼料戶登記證申請/變更/展延申請書

  • 發布單位:畜產科

一、自配戶登記新申請需附文件(已逾期須重辦)

  1. 自製自用飼料戶新申請書
  2. 代表人身份證影本1份
  3. 混合機購買證明,或足資證明於申請人之飼養場所內,以混合機自行調製飼料,供給自有家畜、家禽或水產動物之證明文件或照片。
  4. 畜牧場登記證書或畜禽飼養登記證影本
  5. 飼料調配室之證明文件(若飼養場所登記以載明飼料調配室者,或於105年2月23日前,以取得自配戶登記證者,免附)
  6. 自製自用登記申請問卷
  7. 自配戶登記證正本(無則免附;若遺失則需填寫自配戶登記證遺失切結書)

二、登記證展延:
自製自用飼料戶登記證之有效期間不得超過5年;申請展延有效期間者,應於期滿前4個月至1個月之期間內,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向本府申請換證

  1. 自製自用飼料戶展延申請書
  2. 代表人身份證影本1份
  3. 混合機購買證明,或足資證明於申請人之飼養場所內,以混合機自行調製飼料,供給自有家畜、家禽或水產動物之證明文件或照片。
  4. 畜牧場登記證書或畜禽飼養登記證影本
  5. 飼料調配之證明文件(若飼養場所登記以載明飼料調配室者,或於105年2月23日前,以取得自配戶登記證者,免附)
  6. 自配戶登記證正本
  7. 自配戶展延問卷
    (或自行上網填寫:https://permit.coa.gov.tw/Feed/B0901/index.action)

三、自配戶登記變更請需附文件

  1. 自製自用飼料戶變更申請書
  2. 代表人身份證影本1份
  3. 畜牧場登記證書或畜禽飼養登記證影本
  4. 場址變更另附地政事務所證明,門牌號碼變更另附戶政事務所證明
  5. 自製自用飼料戶登記證正本

四、自配戶登記補發需附文件

  1. 自製自用飼料戶變更申請書
  2. 代表人身份證影本1份
  3. 畜牧場登記證書或畜禽飼養登記證影本
  4. 自配戶登記證遺失切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