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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生態保育科

  • 發布單位:自然生態保育科

一、野生動物救傷、收容處理。

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案件查處。

三、登註記野生動物活體、產製品及查核。

四、野生動物危害處理。

五、外來入侵種生物調查及移除。

六、列冊追蹤及維護管理本縣重要自然地景。

七、普查、列管及保護森林以外之樹木及受保護樹木。

八、列管樹木之修剪、棲地改善、病蟲害防治等維護作業。

九、巡護受保護樹木及定期健檢。

十、辦理各項保育宣導講習活動。

十一、招募及培訓生態保育志工及解說員。

十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