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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農股份有限公司-違反農藥管理法,處於新臺幣3萬元整

  • 發布單位:農務科

本案經藥物毒物試驗所複驗該產品,其抽驗結果:懸浮率46%評為不合格,爰本案係屬農藥管理法第8條第第3款(有效成分含量以外品質與標準規格不符)所稱之劣農藥。承上,興農股份有限公司未落實農藥生產品質管理,違反農藥管理法第51條規定得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唯考量業者係為第1次查獲,處新臺幣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