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為落實太陽光電發電設施案場相關法規宣導暨生態友善措施,特於113年5月8日(三)舉辦「113年太陽光電相關法規宣導暨生態友善措施宣導會」,邀請大自然交易平台股份有限公司林群貿董事長、東海大學林良恭教授、農業部生物多樣性研究所鄭錫奇主任秘書及本府工商發展處科長擔任講師,以光電案場設置前後生態友善措施、環境監測及相關法令為主題,讓大家了解光電案場開發、興建及透過採行生態工法或生態友善措施等歷程中,如何在案場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育之間取得平衡,讓能源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育取得平衡。
苗栗縣截至今年4月底為止,非都市土地太陽光電發電設施核准案場共計93場,核准案場總面積共959,115.25平方公尺,總核定裝置容量為81,992.8瓩;都市土地太陽光電發電設施核准案場共計51場,核准案場總面積共122,262.60平方公尺,總核定裝置容量為13,597.6瓩,合計全縣地面型太陽光電案場總核定裝置容量為95,590.4瓩,年總發電量可達到12,211萬度,約可提供30,017戶家庭使用,另外則還有其他申請案場尚處於審查階段,苗栗縣政府將持續落實審查與案場設置營運的巡檢工作,以減低開發行為對於環境之衝擊,達到再生能源開發與環境生態友善共存的目標。
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表示,再生能源設施案場的設置與營運須確實依照核定計畫進行,特別辦理本次法規宣導暨生態友善措施宣導會,讓光電業者了解光電案場的設置、營運維護相關法令與落實生態保育措施,減低案場開發到營運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期許大家〝同心協栗〞,共同推動環保綠電,俾達2050年淨零碳排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