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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淑桃君(私立郁舜托嬰中心)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83條第5項規定

  • 發布單位:社會處

陳淑桃君(私立郁舜托嬰中心)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83條第5項規定,依同法第108條第1項處罰鍰新臺幣3萬元整,並公布場所負責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