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摘要】
1.國民年金被保險人所得未達一定標準的保險費補助標準可以分為二類:
(1)「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倍者,由政府補助70%的保險費,被保險人只須自付30%保險費。
(2)「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2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5倍者,由政府補助55%的保險費,被保險人只須自付45%保險費。
2.至於「最低生活費」、「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家庭總收入」和「全家人口」如何計算,請直接向您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洽詢。
【服務窗口】
苗栗市公所 電話:037-331910
頭份市公所 電話:037-663038
苑裡鎮公所 電話:037-862100
通霄鎮公所 電話:037-752104
竹南鎮公所 電話:037-462101
後龍鎮公所 電話:037-721381
卓蘭鎮公所 電話:04-25892101
大湖鄉公所 電話:037-991111
公館鄉公所 電話:037-222210
銅鑼鄉公所 電話:037-982130 |
南庄鄉公所 電話:037-823115
頭屋鄉公所 電話:037-250078
三義鄉公所 電話:037-876783
西湖鄉公所 電話:037-921515
造橋鄉公所 電話:037-542255
三灣鄉公所 電話:037-831001
獅潭鄉公所 電話:037-931301
泰安鄉公所 電話:037-941025
苗栗縣政府社會處-老人福利科 電話:037-558573、559973 |
【服務對象】
年滿25歲、未滿65歲,設籍於苗栗縣,且沒有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的國民,都是國民年金的納保對象喔!
【申請說明】
線上填妥申請表及上傳應備文件,由公所初審後,傳送本府複審。
(申請後將依本縣國民年金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資格認定審核規定辦理。)
【應備證件】
1、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全家人口直系血親三代戶籍謄本」須含現住人口及詳細記事(如死亡需附除戶謄本):
(一)申請人。
(二)配偶。
(三)一親等之直系血親:即申請人之父母、子女。
(四)同一戶籍之其他直系血親。
(五)前三款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3、「當年度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子女16-25歲且在學)」(無蓋註冊章請附在學證明)。
4、身心障礙者證明影本。
5、懷孕6個月以上之婦女,檢具媽媽手冊等證明。
6、外籍或大陸人士等護照或居留證等身分證明文件。
7、受監護宣告之法院裁定書等證明文件。
8、領有軍公教、公營事業月撫金、退休金(俸)或遺屬撫卹金之存摺影本。
9、其他:服刑、服役或失蹤證明、重大傷病證明或最近1個月內公立醫療機構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之診斷證明書、離職證明、安置機構證明、榮民院外就養金證明、失業認定及失業給付證明...等文件。
【備註】
不符合減免資格也別擔心,您可以這麼做:
(一)申請分期繳納,就能邊繳邊領:
1.資格:「欠費總額」達3,000元以上,而且本人公告年度的個人綜合年所得合計50萬元以下,就可以向勞保局申請分期繳納。
2.方式:一個月1期,最多可分40期,按欠費總額計算每期應繳金額,但每期至少1,000元。
3.提醒:請領生育給付,其已繳納金額不得低於給付總額之半數!老年年金給付則只要有按期繳納,就能邊繳邊領喔!
(二)分期中,因故無法如期繳:
勞保局設想好週到,除了正在領年金不能延期繳納外,您可以申請不超過三個月的延期繳納。
(三)無法定期每月繳,也可以向勞保局申請拆成多張小額繳款單
優點:可衡量自己的經濟狀況,慢慢補繳。
缺點:繳清前,暫時不能領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