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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行政科

  • 發布單位:社會行政科

1.許可人民團體立案。
2.輔導人民團體定期召開會員大會及理監事會議。
2.補助人民團體辦理各項公益性活動。
3.輔導社區發展協會定期召開會員大會及理監事會議。
4.許可合作社立案。
5.辦理合作社變更登記。
6.公益勸募業務。
7.志願服務業務。
8.各種紀念節日之籌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