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自115年1月1日起收回縣內路邊停車收費業務後,即持續盤點各項停車管理與服務措施,於業務收回初期陸續接獲民眾反映,身心障礙車主於路邊停車之優惠方案,在竹南鎮、頭份市及苗栗市間尚未完全一致,影響使用便利性。縣府對此高度重視,隨即責成相關廠商檢討既有作法,並朝向全縣一致原則進行調整。經整合作業後,已於2月24日完成優惠措施統一修正。現行竹南鎮、頭份市及苗栗市之身心障礙車主路邊停車優惠,均為當日3小時內不限次數免費停放,累計3小時內免收停車費。縣府表示,未來將持續以使用者需求為核心,精進停車管理制度,確保各項公共服務公平一致,打造更友善、完善的無障礙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