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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連續兩年榮獲全國工程施工查核績效考核優等佳績

  • 發布單位:運輸管理科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本(111)年度3月辦理「110年度地方機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年度績效考核」,經工程會評比後於6月頒布考核結果苗栗縣政府評列為「優等」,為本府暨109年查核績效考核首度晉陞優等後,連續兩年榮獲此殊榮,110年度工程施工查核小組共查核工程案件計113件,甲等案件計63件、乙等案件計50件,甲等案件占總案件數56%,較109年度提升4%,具穩定成長之趨勢,且本縣已連續兩年榮獲公共工程金質獎,顯見本縣各工程單位對公共工程品質之重視。

    為落實本縣公共工程三級品管制度,有效管控本縣公共工程,本年度將辦理精進作為如下:

(一)加強苗栗地區混凝土預拌廠及瀝青混凝土廠之生產品管廠驗。

(二)研議將本縣公共工程設計階段及維護管理階段,納入全生命週期機制內審查,期確保設計成果能符合公共工程實際需求。

(三)縮短本縣缺失改善總平均日數。

(四)與本府政風處及教育處聯合辦理校園營繕工程講習,提升本縣學校工程品質。

(五)針對亮點建設或重大工程進行工程查核,嚴格把關工程品質。

(六)聯合新竹縣、市政府辦理教育訓練,提升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實務。

    縣長徐耀昌表示,推動工程查核成效連續兩年榮獲佳績值得肯定,為落實本縣工程施工查核業務及確保本縣公共工程如期如質完成,縣府施工團隊也將持續精進,提供縣民更優質的公共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