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保障都市計畫區內私有道路用地地主權益! 苗栗縣政府編列1500萬元辦理收購私有道路用地作業

  • 發布單位:道路管理科

苗栗縣各都市計畫區內尚有多筆私有道路用地已開闢完成,也已經供公眾通行許久,但囿於政府財源、經費不足,長年未徵收、價購為公家機關所有。為了保障私有道路用地土地所有權人權益,以及符合大法官釋字第400號解釋:「…既成道路符合一定要件而成立公用地役關係者,其所有權人對土地既已無從自由使用收益,形成因公益而特別犧牲其財產上之利益…」之精神,苗栗縣政府藉由106年及114年收取之容積移轉代金,於115年度籌措約1500萬元,優先針對苗栗市、頭份市、竹南鎮等三鄉鎮市內「竹南頭份都市計畫區」(收購預算上限為700萬元)及「苗栗都市計畫區」(收購預算上限為800萬元)辦理私有道路用地收購作業。

「115年度苗栗縣政府收購都市計畫區私有道路用地」財務採購已於115年6月30日上網招標公告(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searchTenderDetail?pkPmsMain=NzEyNjE2NTA=),投標截止日為115年10月14日,期間凡是符合投標須知所列資格之土地所有權人,皆可依投標文件備妥資料後向苗栗縣政府投標;縣府預計於115年10月15日辦理開標,預算額度內土地所有權人投標文件皆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標單標價(即成數)在底價以內由成數最低者得標,並依標價(即成數)低者依序決標方式決定得標土地所有權人至預算額度額滿為止,其它採購詳細資訊請詳投標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