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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業務到府服務

本府地政同仁自製的「地政業務到府服務」3D動畫趣味短片,即日起苗栗縣轄區各地政事務所提供苗栗縣的鄉親「到府服務」的全新便民措施,歡迎各位鄉親多加利用。 
苗栗縣各地政事務所辦理地政業務到府服務作業要點 
一、 為推動行政革新、簡政便民,特訂定本要點。 
二、 本要點所稱到府服務,係指本縣各地政事務所同仁於上班時間內依土地或建物所在之轄區至居住於苗栗縣境內之民眾處所,提供地政業務之服務。 
三、 服務對象:有意思表示能力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轄區內年滿七十歲(含)以上之長者,無法單獨行動者。 
(二)、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有行動不便者。 
(三)、持醫院開立之「醫療證明」確為行動不便者。(服務地點限苗栗縣轄區之住居所或醫療院所)。 
四、 受理案件類型: 
(一)、依土地登記規則第40條規定,須經登記機關核對身分者。 
(二)、書狀換給登記。 
(三)、住址變更登記。 
(四)、姓名變更登記。 
(五)、申報地價。 
(六)、協助線上實價登錄作業。 
五、 申請方式:(各項申請須於10日前提出預約) 
(一)、書面。 
(二)、電話預約。 
(三)、網路預約。 
六、 本縣各地政事務所服務轄區: 
(一)、苗栗地政事務所:苗栗市、頭屋鄉、公館鄉。 
(二)、竹南地政事務所:竹南鎮、後龍鎮、造橋鄉。 
(三)、頭份地政事務所:頭份鎮、三灣鄉、南庄鄉。 
(四)、銅鑼地政事務所:銅鑼鄉、三義鄉、西湖鄉。 
(五)、大湖地政事務所:大湖鄉、獅潭鄉、泰安鄉、卓蘭鎮。 
(六)、通霄地政事務所:通霄鎮、苑裡鎮。 
七、 本要點於104年5月1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