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本縣通霄鎮公所都市計畫通十五號道路工程土地列管使用情形。
依據
土地徵收條例第49條。
徵收土地使用情形列管作業注意事項。
公告事項:
徵收計畫名稱:通霄鎮公所都市計畫通十五號道路工程。
核准徵收日期及文號:台灣省政府77年7月20日府地四字第153874號函。
公告徵收日期文號及期間:苗栗縣政府77年7月28日七七府地用字第72272號,
公告期間:77年7月30日起至77年8月28日止。
通知發價日期文號:苗栗縣政府77年8月31日府地用字第79174號函。
計畫書所載計畫進度:預定於80年1月開工,85年12月完工。實際開工日期:尚未開工。
計畫進度:預定進度100%,實際進度:0%。
土地使用情形概述:尚未施工。
內政部土地徵收系統網址:https://lems.moi.gov.tw/lems/彩色現況照片:如後所示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