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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縣有耕地只種農作物,攜手共護農地資源!

  • 發布單位:地權科

承租縣有耕地,請依規定種植農作物,請勿做其他非農作使用,

例如:不可鋪水泥或草皮做停車場、畜牧,

若有縣有耕地承租相關問題,請撥打地政處地權科037-55913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