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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縣市收辦土地登記已於7月1日開跑囉,歡迎鄉親多加利用!

  • 發布單位:地籍科

跨直轄市、縣(市)申請土地登記之登記項目如下,其中第1項至第7項自109年7月1日起實施,第8項至第10項自109年7月1日至110年6月30日試辦1年:

(一) 住址變更登記。

(二) 更名登記(以戶政機關有更名記事者為限)。

(三) 書狀換給登記(以一般權利書狀損壞申請書狀換給者為限)。

(四) 門牌整編登記。

(五) 更正登記(以姓名、出生日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或門牌等錯誤,經戶政機關更正有案者為限)。

(六) 預告登記。

(七) 塗銷預告登記。

(八) 拍賣登記(不包括權利人或義務人為外國人或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陸資公司)。

(九) 抵押權塗銷登記(以抵押權人為金融機構為限)。

(十) 抵押權設定、內容變更及讓與登記(以權利人為金融機構為限)。